典型案例:未招先建问题
项目名称:2019年磴口县脱贫攻坚改水工程
基本情况:该工程系市县“三大攻坚战”重点项目,由磴口县水利局组织实施。2019年9月19日,巴彦淖尔市水利局批复要求工程于10月底前完工,并建议按应急建设程序推进。9月29日,磴口县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实施应急程序。鉴于工期紧迫、气温下降等因素,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在尚未完成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巴彦淖尔市蒙强科技节能有限公司于9月23日至10月23日先行进场开展土建基础施工。同期,磴口县水利局于9月29日启动公开招标程序,定于10月29日开标,但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导致流标。12月5日重新组织招标,最终由内蒙古珏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于12月13日签订施工合同。2022年,因工程结算纠纷,该公司举报该项目存在“未招先建”问题。
处理结果:鉴于该工程系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且经县政府批准按应急程序实施,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五条,县纪委对县水利局时任主要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对分管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同时向磴口县水利局下发整改建议,责成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妥善化解工程结算纠纷。
来源:磴口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