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根据《关于转发<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通知》(磴清欠办发〔2018〕8号)相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天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磴口县2022年(第一期)农村公路及养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该工程于2022年6月25日开工至2022年10月25日交工验收。在此期间使用农民工人共计22人次,共计发放农民工工资71600元,现该施工单位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经审查,鄂尔多斯市天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张建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588832560J)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从2022年10月28日起至2022年11月28日止。
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室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诉举报地址:磴口县政务中心大楼328室
投诉举报电话:0478-4268695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