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个体工商户开办成本,在全县推行企业开办涉及费用“全免单”工作,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实现全县所有市场主体开办“零成本”。
一、实施时间
2023年4月15日起。
二、政策实施对象
在磴口县辖区新注册开办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企业所属分支机构,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窗设立登记或者磴口县政务服务网申办营业执照同时申请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领用、员工社保登记和信息补采、员工医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寄递费用“全免单”。
三、领取方式
(一)自取方式
市场主体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在领取营业执照的同时领取印章,领取地点为磴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15、16、17号窗口)。
(二)邮寄方式
根据新设立市场主体需求,首次申领营业执照、印章,可选择邮寄方式,费用统一由银行承担。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