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和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经研究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以下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岗位如下:安全员岗8人,操作工岗位17人,司炉工3人,机电工8人,化验员2人,品管员1人、污水处理工3人。
以上共计6个工作岗位,人数43人。
二、同意你公司以下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岗位如下:
驾驶员1人,高级管理人员25人(其中厂长经理岗1人,采购岗2人,财务岗2人,品质管理2人,生产安排岗5人,维护岗4人,后勤服务岗5人,物流成品出货岗4人)。
以上共计9个工作岗位,人数26人。
三、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按你单位申请文件及《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表》中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计算方法为准。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你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四、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你单位应对所涉及的岗位和工作时间进行公示,并告知所涉及岗位的劳动者。
五、本批复有效期1年,自2025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2日。
此复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