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磴口县富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申请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9-04
来源: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杨娇
磴口县富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经研究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岗位如下:综合管理员1人,收费员1人 车间主任:1人、保管员:1人、保安:1人、水暖工:3人、焊工:2人、电工:1人。
以上共计8个工作岗位,人数11人。
二、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按你单位申请文件及《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表》中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计算方法。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你单位应对所涉及的岗位和工作时间进行公示,并告知所涉及岗位的劳动者。
四、本批复有效期1年,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此复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