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量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9-22
来源: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杨娇
磴口县梭蓉生态有限公司等82家企业:
经查,磴口县梭蓉生态有限公司等82家企业连续两个年度(2022年、2023年)未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注册的地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上述行为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因当事人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磴市监处罚〔2025〕86号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公告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磴口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磴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478-4212147
附件:吊销企业名单(82家)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