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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0-30 信息来源: “磴口县隆盛合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编辑: 杨娇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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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我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中心服务对象(未成年人)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中心现已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我中心存在以下安全生产问题或隐患,均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1. 中心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如疏散通道堵塞、灭火器过期、应急照明损坏等);
  2. 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用电安全隐患;
  3. 特种设备(如电梯、锅炉等,若有)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维护或存在安全运行隐患的;
  4. 提供的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如康复器材、娱乐设施等)存在安全缺陷,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
  5. 工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存在其他可能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行为;
  6. 中心内部管理存在其他明显安全生产漏洞或风险点的。
  二、投诉举报方式
  1. 公示电话:4218988(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 现场举报: 地址:[请填写中心详细地址],接待部门:[请填写具体负责部门,如:办公室或后勤保障部]。
  三、 投诉举报要求
  1. 投诉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尽可能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
  2. 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我们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奖励方式
  对经核查属实的有效投诉举报,我中心将视隐患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举报价值等因素,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奖励形式:原则上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对举报一般性安全隐患,经核查属实的,给予 50-100元奖励;
  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给予 200-500元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分级标准)
  五、其他说明
  1. 同一安全问题被多人多次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
  2. 我中心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发现并报告的问题,不适用于此奖励办法。
  3. 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本机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磴口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所有。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我中心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磴口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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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ICP备13001742号蒙公网安备 15082202000101号
Email:axxaty@163.com 网站标识码:1508220008 联系电话:0478-426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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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的公示

2025-10-30 15:53 “磴口县隆盛合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为切实加强我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中心服务对象(未成年人)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中心现已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我中心存在以下安全生产问题或隐患,均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1. 中心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如疏散通道堵塞、灭火器过期、应急照明损坏等);
  2. 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用电安全隐患;
  3. 特种设备(如电梯、锅炉等,若有)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维护或存在安全运行隐患的;
  4. 提供的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如康复器材、娱乐设施等)存在安全缺陷,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
  5. 工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存在其他可能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行为;
  6. 中心内部管理存在其他明显安全生产漏洞或风险点的。
  二、投诉举报方式
  1. 公示电话:4218988(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 现场举报: 地址:[请填写中心详细地址],接待部门:[请填写具体负责部门,如:办公室或后勤保障部]。
  三、 投诉举报要求
  1. 投诉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尽可能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
  2. 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我们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奖励方式
  对经核查属实的有效投诉举报,我中心将视隐患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举报价值等因素,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奖励形式:原则上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对举报一般性安全隐患,经核查属实的,给予 50-100元奖励;
  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给予 200-500元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分级标准)
  五、其他说明
  1. 同一安全问题被多人多次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
  2. 我中心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发现并报告的问题,不适用于此奖励办法。
  3. 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本机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磴口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所有。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我中心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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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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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诉举报范围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我中心存在以下安全生产问题或隐患,均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1. 中心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如疏散通道堵塞、灭火器过期、应急照明损坏等);
  2. 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用电安全隐患;
  3. 特种设备(如电梯、锅炉等,若有)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维护或存在安全运行隐患的;
  4. 提供的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如康复器材、娱乐设施等)存在安全缺陷,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
  5. 工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存在其他可能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行为;
  6. 中心内部管理存在其他明显安全生产漏洞或风险点的。
  二、投诉举报方式
  1. 公示电话:4218988(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 现场举报: 地址:[请填写中心详细地址],接待部门:[请填写具体负责部门,如:办公室或后勤保障部]。
  三、 投诉举报要求
  1. 投诉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尽可能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
  2. 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我们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奖励方式
  对经核查属实的有效投诉举报,我中心将视隐患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举报价值等因素,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奖励形式:原则上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对举报一般性安全隐患,经核查属实的,给予 50-100元奖励;
  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给予 200-500元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分级标准)
  五、其他说明
  1. 同一安全问题被多人多次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
  2. 我中心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发现并报告的问题,不适用于此奖励办法。
  3. 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本机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磴口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所有。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我中心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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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我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中心服务对象(未成年人)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中心现已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我中心存在以下安全生产问题或隐患,均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1. 中心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如疏散通道堵塞、灭火器过期、应急照明损坏等);
  2. 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用电安全隐患;
  3. 特种设备(如电梯、锅炉等,若有)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维护或存在安全运行隐患的;
  4. 提供的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如康复器材、娱乐设施等)存在安全缺陷,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
  5. 工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存在其他可能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行为;
  6. 中心内部管理存在其他明显安全生产漏洞或风险点的。
  二、投诉举报方式
  1. 公示电话:4218988(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 现场举报: 地址:[请填写中心详细地址],接待部门:[请填写具体负责部门,如:办公室或后勤保障部]。
  三、 投诉举报要求
  1. 投诉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尽可能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
  2. 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我们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奖励方式
  对经核查属实的有效投诉举报,我中心将视隐患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举报价值等因素,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奖励形式:原则上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对举报一般性安全隐患,经核查属实的,给予 50-100元奖励;
  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给予 200-500元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分级标准)
  五、其他说明
  1. 同一安全问题被多人多次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
  2. 我中心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发现并报告的问题,不适用于此奖励办法。
  3. 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本机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磴口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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