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磴口县仓储冷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的要求,现对《磴口县仓储冷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对该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为加快园区的经济发展,保障园区的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服务,提高园区的基础配套设施服务水平,磴口县工信局拟实施《磴口县仓储冷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2170.18㎡,建筑面积14695.03㎡,包括1#仓库10150㎡,冷库3816.03㎡、货棚270㎡,消防泵房及水池459㎡(地下)。
2、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5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3、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绕城北路与贺兰路交汇处。
4、建设期限:2026年4-7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该项目的建设可能存在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公众对该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2、公示说明: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牵头单位和评估单位反馈:
牵头单位联系人:邱晓艳 联系电话: 13847800323
社稳评估单位联系人:杨健 联系电话: 18947881896
邮箱:bsfgwz@163.com
磴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19日
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权利人石慧,身份证号码:152823********2529,不慎将坐落于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幸福管区镇南小区,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房权证3835号证遗失、土地使用证证号为00560号证遗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纠纷,均由权利人石慧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磴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9日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权利人张丽萍,身份证号码:152823********0029,不慎将坐落于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寓盛园B2号楼3单元1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蒙(2024)磴口县不动产权第0001004号证遗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纠纷,均由权利人张丽萍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磴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9日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权利人魏占强,身份证号码:152823********0515,不慎将坐落于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幸福管区,国有土地证证号为9800089号证遗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纠纷,均由权利人魏占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磴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9日
关于对2025年磴口县国有农场公司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公告,
根据《2025年磴口县国有农场公司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内容,经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的筛选,现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025年磴口县国有农场公司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1月27日。
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了便于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举报受理电话:0478-426868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025年磴口县国有农场公司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
1
巴彦淖尔农垦乌兰布和农场有限公司
财务岗
刘慧娟
152801********3322
2
巴彦淖尔农垦乌兰布和农场有限公司
财务岗
訾鑫
152823********0011
3
巴彦淖尔农垦巴彦套海农场有限公司
办公文秘岗
赵哲
150823********101X
4
巴彦淖尔农垦巴彦套海农场有限公司
统计岗
潘思远
152823********0028
5
巴彦淖尔农垦包尔盖农场有限公司
经管岗
李元博
152823********0513
6
巴彦淖尔农垦包尔盖农场有限公司
政工
何静
152823********4628
7
巴彦淖尔农垦纳林套海农场有限公司
财务岗
朱丹
152823********3125
8
巴彦淖尔农垦纳林套海农场有限公司
办公室文秘岗
乌云嘎
152823********4922
9
巴彦淖尔农垦哈腾套海农场有限公司
食品营养与检测岗
王震
150822********1018
磴口县县属国有农场公司及下属企业
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6年1月16日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公告,
磴口县宏拌百货店等18户个体工商户 :
因你单位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本局于 2026年1月1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磴市监撤销〔2026〕1号)内容是: 2025年11月28日,我局信用监管股工作人员收到登记注册股案件线索移送书,登记注册股工作人员发现在2025年11月期间,磴口县宏拌百货店等18户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注册,其店铺类型均为百货店,且注册地址为虚假地址。经查,磴口县宏拌百货店等18户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地址为虚假地址,具体表现为:登记地址实际不存在或登记地址虽存在但实际由其他市场主体所使用。
我局2025年12月8日向当事人公告送达《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告知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 申辩、听证的权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听证的权利。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决定撤销以上18户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磴市监撤销〔2026〕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撤销个体工商户名单(18家)
联系人: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0478-4212147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 1月 19日
关于磴口县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备案人员情况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14号)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拟对郭福锁等6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向上级人社部门进行备案,现将人员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姓 名
性别
拟聘岗位
工作单位
郭福锁
男
管理九级兼农业技术
推广研究员三级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甄煜
男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三级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马瑞琴
女
主任医师三级
磴口县人民医院
田玉琴
女
主任医师三级
磴口县人民医院
樊翠梅
女
管理八级兼主任医师三级
磴口县中蒙医院
蔺红梅
女
主任医师三级
磴口县实验中学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2日
举报电话:0478-4268665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6日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权利人李培义,身份证号码:152823********2516,不慎将坐落于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南粮台村,不动产权证号为蒙(2020)磴口县不动产权第0019148号证遗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纠纷,均由权利人李培义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磴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6日
关于增加渡口镇白云寺海子等3个湖泊海子管理范围的通知,
县河长制相关责任单位及乌兰布和分中心,各苏木镇、农场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对我县辖区河湖名录内湖泊海子管理范围进行了全面复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增管理范围。渡口镇原有3处天然湖泊海子,现依据《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SL/T 852—2025),对白云寺海子、祥太东海子、河东海子进行划界管理保护。
附件:磴口县湖泊127个湖泊海子管理范围示意图(调整后)
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6日
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内蒙古林水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群管工程2025年岁修养护工程项目,该工程于2025年8月20日开工至2026年1月5日交工验收。现该施工单位申请退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
经审查,内蒙古林水建设有限公司(法人:李若瑄)符合退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93号)相关规定,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从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止。
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返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诉举报地址:磴口县政务中心大楼328室
投诉举报电话:0478-4268695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