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
2024-03-13
来源:
微磴口
编辑:
韦燕芳
3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秦霞主持召开磴口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4项人事任免议案,依法对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22名同志进行任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磴口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县级人大代表2023年度履职考核结果的通知》《磴口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会议交办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并与县政府签订了代表建议办理交办书。
会议指出,接受任命的同志要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增强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依法履职、勤勉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新的贡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督促协调各承办部门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每项建议,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务实有效,扎实推动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人大代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代表职责,积极参与县人大安排的各项会议和代表活动,为磴口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要密切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关注民生,在推动磴口县高质量发展中贡献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要聚焦我县“建设新能源大县、财政强县、光伏+生态治理标杆县、高效节水示范县”的目标定位,找准履职结合点,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全过程,科学谋划全年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24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不断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磴口新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县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承刚、黄晓峰、贾军、叶树果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领导马海波、姚明月、吕红兵,县法、检两长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