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留言人姓名蒋雨静
留言时间2023-10-31
留言标题公积金
留言内容请问灵活就业者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吗?
答复时间2023-11-01
答复单位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磴口县分中心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巴彦淖尔市2023年《归集》条例第十四条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进城务工农牧民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统称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需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二)年满18周岁且未超过规定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三)在本行政区域内拥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四)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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