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蒙文版
登录
|
注册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
用户中心
|
退出
|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县情概况
领导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百湖之乡
当前位置 >>
首页
>>
磴口县门户网站
>>
互动交流
>>
政策问答库
>>
生育
【摘要】新生儿出生落户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发布日期: 2022-12-14
信息来源:
编辑: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1、出生落户审批表(书记签字盖章;如为随母落户,需要本社社员100%的签字按手印)、出生证明、准生证、户口本。
2、计生办审核证件,签字盖章,出具人口落户服务卡。
相关文档:
上一篇:|
公民居民身份证的申领、补领、换领
下一篇:|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13001742号
蒙公网安备 15082202000101号
Email:axxaty@163.com 网站标识码:1508220008 联系电话:0478-4262212
网站地图
“微磴口”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