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蒙文版
登录
|
注册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
用户中心
|
退出
|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县情概况
领导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百湖之乡
当前位置 >>
首页
>>
磴口县门户网站
>>
互动交流
>>
政策问答库
>>
医疗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发布日期: 2026-02-25
信息来源: 12345知识库
编辑:杨娇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按照《关于授权委托盟市办理自治区本级医保经办事项的通知》(内医保险办发〔2022〕22号)要求,自治区本级将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和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事项委托呼和浩特市医保经办部门办理,不再单独受理审核。已纳入呼和浩特市定点范围的医药机构,自愿申请纳入自治区本级定点管理的,可凭呼和浩特市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签订自治区本级医保服务协议,直接纳入定点范围。
相关文档: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13001742号
蒙公网安备 15082202000101号
Email:axxaty@163.com 网站标识码:1508220008 联系电话:0478-4262212
网站地图
“微磴口”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