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磴口县公证处以服务企业和民生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公证在帮助企业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优化公证程序,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增强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将公证便民利民的举措落到实处,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公证服务设施
按照工作需要划分了办证区、工作区和等候区。在办证区及工作区配置先进的办公设备,为每位公证辅助人员配备了身份证阅读器及人脸识别比对系统,降低办证风险,提高身份信息录入和核查速度;在等候区设置了空调、休息座椅、老花镜、宣传手册、免费wife等,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购置了录像机、刻录机,安装了高清摄像头、拾音器,免费为办理遗嘱公证的群众录音录像、刻录光盘,让办证当事人轻松立好遗嘱,办理公证。
优化窗口服务质量
明确窗口服务标准,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做到仪容仪表整洁,行为举止规范,服务热情周到。为加强公证处规范化管理,有效引导、分流服务对象,制定和实施了服务大厅导询分流制度。在大厅窗口设立导询分流台,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大厅主任,负责导询和分流等相关工作,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又确保大厅窗口有序办理,提高了群众的服务满意度。
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材料清单制度
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在办公场所公开公示公证员名单、收费标准、办证流程、咨询电话、投诉电话。为使申请人在咨询有关公证业务时能得到全面、清楚、合法的答复,我们明确规定首位接待申请人的公证处工作人员为首问首办责任人和一次性告知义务人。
要求首问首办责任人热情接待申请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耐心受理,服务热情。解答咨询时必须记录申请人咨询、办理的事项。属于公证业务受理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受理、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办理有关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不属于公证业务受理范围的,应告知其去相关部门咨询、办理。首问首办责任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较坏影响的,给予相应的处分。
作为一次性告知义务人,在接待、办理过程中,必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依法依规应提交的有关材料及其咨询或申办公证事项应当依法依规遵守的有关程序,达到让申请人详尽了解的目的。对办证过程中应注意或容易忽略的地方,一次性告知义务人应做好细致的解疑工作,对表格填写等工作,申请人确有需要,一次性告知义务人要做好辅导或辅助工作。在解答申请人提出的有关问题时,要切实了解申请人的办证意图,积极为申请人提供服务。
与此同时,在执行材料清单制度过程中,我处将所需证明材料制作成图片模板供当事人参考,让当事人对所需材料有更加直观的了解,减少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的错误率,并通过向当事人预留电话、微信等,方便当事人随时随地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提高了提供材料的准确性,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改革审批制度,缩短办证时间
公证案件的审核、审批由原来的主任审批制度变为公证员相互审核、审批,同时,进一步缩短办证时间,在保证公证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速增效,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将办理时间缩短,鼓励公证机构建立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有效满足群众快速办理公证事项的实际需求。
为特殊群体减免公证费
为残疾人、年老体弱者、孕妇等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对弱势群体做到应援尽援,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的残疾人、低保人员等低收入群体,提供证明材料减免收取公证费,办理小额继承公证时适当予以减免收费。
加强公证知识宣传,公开咨询电话
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以办理公证业务、集中宣传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向群众发放“便民服务卡”和公证法律知识的宣传单、宣传折页、宣传纸杯和印有公证事项漫画和公证知识的宣传扑克,将公证处的咨询电话、办公地址、服务事项、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条件、业务范围以及工作人员姓名等内容向群众广泛宣传,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也大大提高了公证知识的公众知晓率和群众的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