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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办理情况:按照放管服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不断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专户存储、财务对账、使用等制度。加大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维修资金的清缴力度。截至2022年5月底,全县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3539.31万元,累计使用252.8万元。同时,建立紧急维修事项清单,符合清单内容的,业主委员会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尚未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巴镇社区组织代为维修,并从维修资金中列支相关费用。因排水、消防设施、电梯等紧急事项使用维修资金的,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公开维修资金使用总额及业主分摊情况。经过排查存在潜在风险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可使用维修资金及时整治,情况紧急的可参照紧急维修事项进行处理。下一步探索维修资金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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