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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吕晓慧
承办单位:行政执法局
办理情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城区的流浪犬治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已经租赁场地、建设犬舍,并开始对公共场所流浪犬进行抓捕,但由于没有支撑性文件规定,个别爱狗人士经常性阻拦抓捕,存在许多矛盾。《巴彦淖尔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后,执法局将按照《条例》规定全面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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