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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和平北路占道经营问题的建议及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08 信息来源: 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 石媛媛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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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人:沙其热、刘爱萍
  承办部门: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结果: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鼓励商业外摆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鼓励商业外摆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商业外摆经济发展,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不使用高音扩音设备招揽顾客的情况下,允许流动商贩在小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道沿石以上施划的经营红线内进行规范经营。

  为了全面落实文件精神,推进磴口县外摆经济发展,执法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城区次干道两侧道岩石以上施划了流动商贩经营红线(和平北路已完成施划工作),各职能部门每天加大巡查力度,规劝、督促流动商贩进入经营红线内规范经营,切实有效解决交通拥堵,居民出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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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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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axxaty@163.com 网站标识码:1508220008 联系电话:0478-426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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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和平北路占道经营问题的建议及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08 来源: 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 石媛媛
  建议人:沙其热、刘爱萍
  承办部门: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结果: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鼓励商业外摆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鼓励商业外摆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商业外摆经济发展,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不使用高音扩音设备招揽顾客的情况下,允许流动商贩在小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道沿石以上施划的经营红线内进行规范经营。

  为了全面落实文件精神,推进磴口县外摆经济发展,执法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城区次干道两侧道岩石以上施划了流动商贩经营红线(和平北路已完成施划工作),各职能部门每天加大巡查力度,规劝、督促流动商贩进入经营红线内规范经营,切实有效解决交通拥堵,居民出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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