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下达2022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公告公示
2022年4月21日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内财农﹝2022﹞274号)和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巴财农﹝2022﹞301号),下达磴口县民委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4万元,为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按照《磴口县财政衔接资金实施细则》(磴财农〔2021〕130号 )要求,现予公告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公告时间: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30日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县 财 政 局: 0478-4232310
县乡村振兴局: 0478-4231126
邮箱: dkxczj@126.com
反馈地址:磴口县财政局110办公室
磴口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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