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的公告公示
2023年3月6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2﹞1487号)和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的通知》(巴财资环﹝2023﹞164号),下达磴口县防沙林林业管护中心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万元,为强化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监督管理,按照《磴口县财政衔接资金实施细则》(磴财农〔2021〕130号 )要求,现予公告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公告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6日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县 财 政 局: 0478-4232310
县乡村振兴局: 0478-4231126
邮箱: dkxczj@126.com
反馈地址:磴口县财政局1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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