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上恶意投诉举报日益增多,职业打假人以追求惩罚性赔偿、举报奖励为目的,利用商家轻微违法行为,知假买假,恶意索赔,严重影响了营商环境,耗费了大量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有效应对恶意投诉举报,赢得了当地商户的广泛赞誉。
一、准确理解法律内涵,综合研判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针对投诉举报事项,受理人员充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从违法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危害后果、违法金额、改正情况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属于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情形的,责令改正,依法依规回复投诉举报人,构成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的,一律立案查处。
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处理投诉举报。所有投诉举报处理文书留痕,特别是对于不予受理、终止调解、不予立案的在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履行告知程序,并告知不予受理、终止调解、不予立案的具体理由和依据。
三、加强法律宣传和行政指导。结合“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通过法律法规培训、经营风险提示、曝光典型案例、消费维权“五进”等形式,着力提升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和诚实守信理念。对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单位加强行政指导,规范经营行为,力争让恶意投诉举报“无假可打”。
今年,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投诉举报773件,无行政复议败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82万元,为经营者减少赔偿损失16.3万元,同时,探索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和处理恶意投诉举报规范等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切实帮助市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为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环境、消费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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