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方便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购药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确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权益,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县两定机构将停止使用居民身份证号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就医购药医疗费用进行直接结算,届时需使用电子医保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参保人员可以登录微信,依次点击“卡包”→“票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或登录支付宝,进入“医疗健康”模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套农商行等银行办理领取或换取社会保障卡。
亲情账户功能可帮家里孩子或老人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帮他们办理购药、就医等业务,打开国家医保APP或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开通亲情账户:点击底部菜单栏[我的]→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在[我的家庭成员]版块→点击图标“+”添加亲情账户→请根据说明选择合适的绑定方式(使用身份证号绑定)→请仔细阅读《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确认无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家庭成员信息填写页面→请在此页面准确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选择家庭成员与您的关系,确认上述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相机图标,并按照示例上传个人承诺书和户口本(或身份证)照片。如果您添加的家庭成员小于16周岁直接点击[添加账户]按钮即可完成账户关联,如果您添加的家庭成员大于16周岁点击[添加账户]按钮后请选择“人脸验证”的方式完成家庭成员认证。
特此公告
磴口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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