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我县共有城乡特困人员343人,2月共发放特困人员补助89.02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72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18.84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8元,为29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城市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助5.07万元;农村特困人员268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47.5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78元,为80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助17.61万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544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413元。
磴口县民政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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