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蓬勃发展,进一步扩大社会化服务范围,提高社会化服务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巴彦淖尔市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现按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标准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项目实施单位从《入围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中遴选,对服务组织机具规模、服务能力、服务价格、信用程度等因素的审定,择优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的服务主体,确定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为:磴口县雄丰农机专业合作社、磴口县富华农机专业合作社、磴口县刘杜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磴口县海盛农机专业合作社、磴口县耀临农机专业合作社、磴口县佳燕欣农业专业合作社。实施内容为耕、种、防、收作业补助,补助作物为小麦、玉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标准根据农业生产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确定不同的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实施面积7.7万亩,补贴金额575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入选服务组织:磴口县雄丰农机专业合作社
磴口县富华农机专业合作社
磴口县刘杜强农机专业合作社
磴口县海盛农机专业合作社
磴口县耀临农机专业合作社
磴口县佳燕欣农业专业合作社
受理电话:0478--4212374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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