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精神,规范有序推进我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提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水平,保障项目实施成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就近服务、优质服务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磴口县2026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本次遴选对象为:具备相应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资源、服务规模较大、服务信誉良好、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涉农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二、遴选资格条件
报名服务主体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登记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按要求提供法人征信材料;
(三)具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规模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须配备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
(四)自愿接受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管部门监管,积极配合检查、审核、验收及日常监督管理;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推荐
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向所在地苏木镇人民政府、农场公司提出申请,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由苏木镇、农场公司统一审核、填写推荐表并汇总上报县农牧部门。县农牧部门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初审和实地核查。
查看材料:
1. 营业执照、法人征信等资质证明材料;
2. 技术力量、人员及农机设备等服务能力佐证材料;
3. 社会化服务业绩、服务质量及服务方案等材料;
4. 荣誉证书、示范主体认定等相关材料(有则提供);
5. 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程等材料;
6. 办公场所、生产作业、经营现场等佐证照片。
(二)评审遴选
由县农牧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苏木镇、农场公司推荐的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
(三)公示与确定
遴选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磴口县2026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四、报名时间
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5日
五、报名地点
服务主体所在地苏木镇人民政府、农场公司。
磴口县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