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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 2024-01-30 信息来源: 磴口县市监执法 编辑:石媛媛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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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类市场经营者:
  春节将至,各类商品和服务需求量不断增加,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现对市场经营者进行以下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1. 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2. 公平定价:请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不得利用节日趁机哄抬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
  3. 明码标价:请自觉明码标价,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4. 杜绝价格欺诈:请保证所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价格相符,不得以虚假的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
  5. 禁止价格垄断:请尊重市场竞争规律,不得通过串通、联合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权益。
  6. 落实优惠措施:如推出各类优惠活动,请确保优惠措施真实有效,并明确告知消费者优惠范围和条件。
  7. 保护消费者权益:请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希望各市场经营者自觉遵守上述提醒告诫,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向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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