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磴口工业园区工业固废填埋场及可利用工业废渣堆场扩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磴口工业园区工业固废填埋场及可利用工业废渣堆场扩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布。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内蒙古磴口工业园区工业固废填埋场及可利用工业废渣堆场扩容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6.9万m2,整体建设均按一般工业固废II类场设计建设,设计库容为325万m3,总处理规模448万吨,服务年限4年。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NSnqFnmMT8hHfOmt40r7Q?pwd=244p 提取码: 244p
可至内蒙古磴口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查阅纸质报告书。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内蒙古磴口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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