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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富鑫水泥制品厂水泥制品及彩钢房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2-03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 编辑:杨娇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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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3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4269310
  通讯地址:磴口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办事窗口
   邮编:015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磴口县富鑫水泥制品厂水泥制品及彩钢房生产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

磴口县富鑫水泥制品厂

 

内蒙古同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厂区内主要建筑物包括主生产车间、原料库、沙石料堆场。项目建设1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混凝土搅拌站及其附属设施,建成后年产能1.2万平方米各类水泥房等建筑

1、大气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管控作业及车辆行驶范围,洒水降尘,基坑四周设围挡,建筑材料、开挖土方堆放均苫布覆盖并洒水。运营期砂石料进料、装卸环节,全封闭进行,配套雾炮洒水抑尘;粉料仓(水泥、粉煤灰)密闭设置,仓顶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库底设负压吸风收尘装置;物料混合搅拌环节,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

2、废水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设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转运

3、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做好维护。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将高噪声设备布于厂中心,远离噪声敏感区。

4、固废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弃土及时回填,多余土方及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处置,运输采取封盖、防风扬尘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成品残次品金属边角料、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外售,除尘灰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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