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20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5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4269310
通讯地址:磴口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办事窗口
邮编:0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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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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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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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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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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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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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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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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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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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1条食用浓香油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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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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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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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嘉境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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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为400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利用原有库房改造为生产车间,建设一条食用浓香油生产线,生产浓香油10吨/天(3000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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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运营期料胚储存筒仓进料口配套1台旋风除尘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经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原料预处理工段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粉碎机设备和在线筒仓封闭,物料通过封闭管道输送;热萃取设备全封闭。
2、废水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运营期清洗设备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最终进入磴口县中涵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封闭隔声处理。
4、固废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运营期杂质、葵花籽壳、滤渣袋装暂存至一般固废间送往饲料加工厂作为饲料制造原料;废硅藻土、废饼粉更换后袋装暂存至一般固废间由供应商拉运处理;清洗设备后报废油(每年一次)利用油泵及管道输送至吨桶,暂存至一般固废间作为饲料制造的原料;电导热油炉更换的废导热油桶装暂存至厂区现有危废间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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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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