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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磴口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分配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14 信息来源: 中共磴口县委组织部 编辑:杨娇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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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民委水利厅林草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内农牧帮扶发〔2025〕196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4〕1081号)文件下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70万元,分配用于隆盛合镇桃来村仓储库房建设项目。
  公示期:10天,即2024年12月14日—12月24日
  公示监督电话:0478  4266266
  邮箱:dkxzzb2k@163.com
  通讯地址:巴彦高勒镇东风路磴口县人民政府大楼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中共磴口县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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