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尹冉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磴卫医罚【2022】第2号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磴口县人民医院使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与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2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9/30
处罚机关
磴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