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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磴口县2023年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和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补充免疫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11 信息来源: 微磴口 编辑:李仪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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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磴口县2023年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和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补充免疫公告

  关于开展磴口县2023年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和麻疹
  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补充免疫公告
 
  为了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和进一步控制麻疹、风疹和腮腺炎疫情,切实提高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和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接种率,保护儿童健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安排,磴口县定于 2023年4月12日一4月21日开展全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和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补充免疫工作。
  一、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充免疫工作。目标人群为调整脊髓灰质炎疫苗使用策略后,仅有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bOPV) 接种史,无任何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tOPV)或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接种史的儿童;以及2019年10月1日后出生,仅有1剂次IPV接种史的儿童。包括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即:
  1. “零”剂次免疫儿童。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出生,无接种IPV和tOPV疫苗史的儿童,补种1剂次IPV;2019年10月1日后出生、到4月1日满2月龄、无接种IPV和tOPV疫苗史的儿童,补种2剂次IPV。
  2. 2019年10月1日后出生,仅有1剂次IPV接种史、到4月1日满3月龄、无tOPV疫苗史的儿童,补种1剂次IPV。
  3. 已经完成接种法国巴斯德公司IPV+DPT+HIB五联疫苗的部分适龄儿童,不在本次补充免疫工作范围。
  二、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目标人群为201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满8月龄儿童,未按程序完成2剂次麻腮风疫苗接种的,包括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即:
  1.“零”剂次免疫儿童。201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未按程序完成两剂次麻腮风疫苗接种的,使用麻腮风疫苗补齐。
  2.2021年11月-2022年8月出生(截至2023年4月1日满8月龄-17月龄)未按程序完成1剂次麻腮风疫苗的,使用麻腮风疫苗补齐。
  3.2021年4月-2021年10月出生(截至2023年4月1日满18月龄-24月龄)未按程序完成两剂次麻腮风疫苗接种的,使用麻腮风疫苗补齐。
  4.按照接种程序已接种两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两剂次含风疹成分疫苗、两剂次含腮腺炎成分疫苗的儿童,不在此次补充免疫人群范围内。
 
磴口县补充免疫接种点 
 
 
 
磴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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