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推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落地,规范定点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维护医保基金安全,8月3日磴口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业务政策培训。
培训紧密贴合当前工作实际,详细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关于建立完善职工门诊保障制度的通知》、《巴彦淖尔市定点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准入条件、准入原则、结算流程、监督管理、支付范围、问题清单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讲解。
会议指出,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有利于提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可及性。定点零售药店要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强化自我管理,切实落实药店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实名就医购药管理规定,准确核验患者参保身份,实时上传医保结算数据和“进销存”数据,实现参保患者门诊就医购药全程留痕,加强门诊统筹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医保作用,精准服务于群众。
会上,磴口县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与待遇保障股与各定点零售药店就具体操作流程及疑惑现场进行交流解答。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