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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六类医疗保障基金违规行为要清楚,不可违!
发布日期: 2024-01-15 信息来源: 磴口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石媛媛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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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请大家共同维护基金安全。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这些医疗保障基金违规行为要清楚,不可违!
  一、不得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过度就医购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引导、诱导参保人就医购药。
  二、不得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三、对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购药的参保患者,定点零售药店应做好人卡、人证核对,不得收集、滞留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凭证。
  四、使用医保基金购买处方药品时,应当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按规定做好销售台账及存档工作,不得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
  五、遵守定点服务协议,不得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
  六、共同维护行业健康生态,肃清行业风气。如发现定点单位或个人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可以拨打举报电话。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对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违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及门诊统筹基金就医购药的定点医药机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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