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797号)的有关要求,切实推进磴口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舆论监督,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水安全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居民生活饮用水进行了监测,现将第一季度水质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价标准与方法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供水工程覆盖的用户末梢水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和氨氮等26项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价。
二、检测结果
磴口县第一季度居民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合格率100%。
详见附表。
附件:磴口县2026年第一季度居民饮用水水质信息公示表
磴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6月4日
相关文档:
附件磴口县2026年第一季度居民饮用水水质信息公示表(6.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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