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召开迎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推动我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健康稳步发展,顺利迎接自治区、市两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项督导评估,2月1日,县语委组织召开了磴口县迎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推进会。政府副县长、县语委主任唐东年出席会议并讲话,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县语委副主任王维清主持。
会上,传达了《关于调整磴口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
会上,就抓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项督导评估迎检工作,唐东年强调: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战略工程,语委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层层压实责任,深刻认识到做好新时代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此次督导评估为契机,全面梳理总结本部门及本行业系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找出不足,采取措施,查漏补缺。要加强对行业领域党员干部、服务对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在全县营造人人学、人人讲、人人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建立起一个时期持续有效推行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范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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