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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发布日期: 2023-05-26 信息来源: 磴口县教育局 编辑:石媛媛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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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磴口县域内学校就读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享受国家、自治区各级各类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阶段资助政策
  2022年秋季开始,磴口县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在园贫困幼儿享受幼儿保教费资助,A类贫困幼儿资助标准1000元/每学期,B、C类贫困幼儿资助标准500元/每学期。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625元;义务教育阶段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学期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312元。
  三、普通高中(中职)阶段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平均1000元,资助对象范围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中职生雨露计划项目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
  四、本、专科生资助政策
  1.2019—2020届磴口县城乡低保家庭、孤儿大学生享受自治区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入学资助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2021-2022届磴口县城乡低保、孤儿大学生享受自治区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入学资助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2021年后,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标准调整为本、专科生一年12000元,研究生(含博士生)一年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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