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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磴口县委员会宣传部 司法局关于印发《磴口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1 信息来源: 磴口司法局 编辑:李颖慧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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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党委和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室,各人民团体,各企业:

  现将《磴口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县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普法责任主体单位于4月13日前将联络员登记表(附件1),4月22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普法责任清单,

  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报送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317室)。各单位报送的责任清单经审核通过后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7969805       

  邮    箱:xjg123321@163.com

  附件:1、普法责任清单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2、普法责任清单

  中共磴口县委员会宣传部 磴口县司法局

  2022年4月11日

  磴口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各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规范普法责任清单工作,切实做好普法责任制落实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根据我县“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全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立足职能,全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明晰普法责任主体。各级国家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都是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单位,其中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其他党的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执行,主动承担法治宣传义务。

  (二)梳理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各普法责任主体单位要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自身业务工作职能和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出发,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梳理承担的普法工作责任,面向社会大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普法责任清单(附件2)要详细梳理所执行或管理、服务依据的法律

  法规,普法工作任务要明确到科室、二级单位,责任到人,并制定工作标准和具体措施,解决“普什么、对谁普、怎么普、何时普、谁去普”的问题,努力做到清单项目化、任务指标化,确保普法目标准确、责任明确、内容清晰、操作性强。普法责任清单报司法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二、明确任务,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1.强化系统行业内部学法普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部门行业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利用固定法治文化阵地普法。一是普法责任主体单位均要在单位显要位置开辟宣传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及业务职能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有LED电子屏的应每天滚动播放相关法律知识。二是要充分利用近几年新建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大型综合性的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三是要利用街面电子显示屏、沿街店面、建筑施工围挡、公交车等社会媒介和窗口单位、车站、商业街区、社区等公共场所,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民法治理念,增强法治素养。

  3.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重要主题开展普法。利用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普法。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使广大公职人员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促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开展“送法进乡村”“法律进小区”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治文艺演出、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进一步拓宽普法宣传的渠道和载体,提升法治宣传的活动性、参与度和覆盖面,推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将法治精神融入网民日常生活,在网络空间营造法治氛围。

  5.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行普法。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司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进而提升法律素养,树立法治信仰。

  6.结合执法实践开展普法。国家机关要坚持执法队伍也是普法队伍,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通过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明道理,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模式,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贯穿执法全过程,将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将普法从静态普法变成动态普法。

  7.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实现以案学法、以案普法。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探索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主动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解答公众法律疑问。

  8.运用各类传媒信息技术开展法治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平台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完善机制,切实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普法责任主体单位要高度认识责任清单的重要意义,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的总体部署,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清单的编制和报备工作。

  2.强化责任担当。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建立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考核制度,对照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实行考评通报机制,对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任务未完成的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司法局将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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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磴口县委员会宣传部 司法局关于印发《磴口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1 来源: 磴口司法局 编辑: 李颖慧

各苏木镇党委和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室,各人民团体,各企业:

  现将《磴口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县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普法责任主体单位于4月13日前将联络员登记表(附件1),4月22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普法责任清单,

  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报送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317室)。各单位报送的责任清单经审核通过后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7969805       

  邮    箱:xjg123321@163.com

  附件:1、普法责任清单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2、普法责任清单

  中共磴口县委员会宣传部 磴口县司法局

  2022年4月11日

  磴口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各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规范普法责任清单工作,切实做好普法责任制落实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根据我县“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全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立足职能,全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明晰普法责任主体。各级国家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都是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单位,其中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其他党的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执行,主动承担法治宣传义务。

  (二)梳理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各普法责任主体单位要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自身业务工作职能和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出发,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梳理承担的普法工作责任,面向社会大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普法责任清单(附件2)要详细梳理所执行或管理、服务依据的法律

  法规,普法工作任务要明确到科室、二级单位,责任到人,并制定工作标准和具体措施,解决“普什么、对谁普、怎么普、何时普、谁去普”的问题,努力做到清单项目化、任务指标化,确保普法目标准确、责任明确、内容清晰、操作性强。普法责任清单报司法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二、明确任务,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1.强化系统行业内部学法普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部门行业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利用固定法治文化阵地普法。一是普法责任主体单位均要在单位显要位置开辟宣传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及业务职能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有LED电子屏的应每天滚动播放相关法律知识。二是要充分利用近几年新建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大型综合性的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三是要利用街面电子显示屏、沿街店面、建筑施工围挡、公交车等社会媒介和窗口单位、车站、商业街区、社区等公共场所,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民法治理念,增强法治素养。

  3.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重要主题开展普法。利用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普法。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使广大公职人员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促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开展“送法进乡村”“法律进小区”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治文艺演出、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进一步拓宽普法宣传的渠道和载体,提升法治宣传的活动性、参与度和覆盖面,推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将法治精神融入网民日常生活,在网络空间营造法治氛围。

  5.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行普法。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司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进而提升法律素养,树立法治信仰。

  6.结合执法实践开展普法。国家机关要坚持执法队伍也是普法队伍,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通过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明道理,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模式,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贯穿执法全过程,将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将普法从静态普法变成动态普法。

  7.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实现以案学法、以案普法。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探索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主动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解答公众法律疑问。

  8.运用各类传媒信息技术开展法治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平台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完善机制,切实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普法责任主体单位要高度认识责任清单的重要意义,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的总体部署,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清单的编制和报备工作。

  2.强化责任担当。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建立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考核制度,对照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实行考评通报机制,对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任务未完成的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司法局将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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