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磴口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05
来源:
磴口县司法局
编辑:
各苏木镇、农场公司,县各部、委、办、局、室,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磴口县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磴党发〔2022〕5号)的通知和《磴口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磴常发〔2022〕17号)文件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促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八五”普法讲师团,通过各单位各部门推荐,评选出18名同志作为磴口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坚持服务人民,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为重点,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公益普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磴口县委宣传部、司法局组织磴口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以各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讲师团日常管理工作由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讲师团成员要认真履行《关于推荐磴口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的通知》(磴司字〔2022〕80号)中的工作职责,适时将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情况报司法局317室,各部门要积极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八五”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宣讲活动,确保讲师团充分发挥作用。
三、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新时文明实践“八五”普法讲师团工作加强指导和协调,适应新发展阶段的法治需求,科学设置授课内容,合理调配授课资源,做好各种服务保障。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鼓励结合本单位普法任务,积极创新形式,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讲。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通报表扬激励宣讲效果好的讲师团成员,对无法正常履行讲师团工作职责的讲师团成员,本人或者推荐单位应当书面向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提出退出申请,县委宣传部、司法局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确保讲师团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0478-7969805;
邮 箱:xjg123321@163.com
附件:磴口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中共磴口县委员会宣传部 磴口县司法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