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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6 信息来源: 磴口县公安局 编辑: 李颖慧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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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磴口县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磴口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并公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磴口县公安局将传统和新媒体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磴口公安”微信公众号、“DK-平安磴口”微博和“磴口公安”抖音号等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今年共在各类新媒体发布部门动态1000余条。在各级主流媒体刊登稿件151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我局2022年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磴口县公安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聚焦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使公安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磴口县公安局积极拓宽渠道,不断创新融合政务公开新形式,广推各项公安便民措施,对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进行及时报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监督保障  磴口县公安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加强民主监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警种、各部门,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在公安机关履行部门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上,磴口县公安局始终坚持让公平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从源头上防范涉警舆情,促进公平正义,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临时身份证:0.549

  内蒙正式身份证:15.358

  全国异地证;0.8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度,磴口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警种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个别警种部门对本部门应公开事项、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个别部门对报送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格,质量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公开质效;二是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虽然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统一答复格式,严格答复时限,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将认真学习掌握政务公开新政策,增强学习主动性,吃透政务公开新要求,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公开信息;三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四是紧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重点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磴口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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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6 来源: 磴口县公安局 编辑: 李颖慧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磴口县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磴口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并公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磴口县公安局将传统和新媒体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磴口公安”微信公众号、“DK-平安磴口”微博和“磴口公安”抖音号等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今年共在各类新媒体发布部门动态1000余条。在各级主流媒体刊登稿件151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我局2022年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磴口县公安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聚焦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使公安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磴口县公安局积极拓宽渠道,不断创新融合政务公开新形式,广推各项公安便民措施,对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进行及时报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监督保障  磴口县公安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加强民主监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警种、各部门,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在公安机关履行部门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上,磴口县公安局始终坚持让公平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从源头上防范涉警舆情,促进公平正义,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临时身份证:0.549

  内蒙正式身份证:15.358

  全国异地证;0.8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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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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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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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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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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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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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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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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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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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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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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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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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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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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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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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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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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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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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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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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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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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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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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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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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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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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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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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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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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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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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度,磴口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警种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个别警种部门对本部门应公开事项、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个别部门对报送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格,质量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公开质效;二是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虽然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统一答复格式,严格答复时限,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将认真学习掌握政务公开新政策,增强学习主动性,吃透政务公开新要求,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公开信息;三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四是紧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重点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磴口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6日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13001742号  蒙公网安备150822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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