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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信息来源: 磴口县公安局 编辑: 王硕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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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磴口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磴口县门户网站(http://www.nmgd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磴口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260165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磴口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磴口县公安局全面按照自治区、市、县三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 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磴口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12345热线、“磴口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磴口”微博和“磴口公安”抖音号等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今年共在各类新媒体发布部门动态1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磴口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以磴口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辅助平台,进一步保障信息发布渠道的多样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工作日常考核之中,作为依法行政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存在问题的股室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1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磴口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深度有待提升,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还不够丰富,与公众的互动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流程,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和监督;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磴口县公安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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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来源: 磴口县公安局 编辑: 王硕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磴口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磴口县门户网站(http://www.nmgd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磴口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260165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磴口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磴口县公安局全面按照自治区、市、县三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 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磴口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12345热线、“磴口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磴口”微博和“磴口公安”抖音号等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今年共在各类新媒体发布部门动态1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磴口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以磴口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辅助平台,进一步保障信息发布渠道的多样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工作日常考核之中,作为依法行政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存在问题的股室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1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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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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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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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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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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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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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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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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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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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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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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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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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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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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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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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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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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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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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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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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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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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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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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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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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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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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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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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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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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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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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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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磴口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深度有待提升,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还不够丰富,与公众的互动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流程,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和监督;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磴口县公安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13001742号  蒙公网安备150822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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