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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信息来源: 磴口县统计局 编辑: 杨娇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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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磴口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磴口县门户网站(http://www.nmgd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磴口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 796602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磴口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努力确保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98条。其中,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指南、概况、办事服务、工作动态等信息15条;通过“磴口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3条;部门动态27条,统计数据12条,统计信息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我局本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度,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我局本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度,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我局本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保障政府网站发布内容安全、准确,强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我局严格依照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信息的数量及质量还需不断提高。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加以改进,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信息资源的整理和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获取统计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磴口县统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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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来源: 磴口县统计局 编辑: 杨娇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磴口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磴口县门户网站(http://www.nmgd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磴口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 796602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磴口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努力确保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98条。其中,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指南、概况、办事服务、工作动态等信息15条;通过“磴口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3条;部门动态27条,统计数据12条,统计信息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我局本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度,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我局本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度,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我局本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保障政府网站发布内容安全、准确,强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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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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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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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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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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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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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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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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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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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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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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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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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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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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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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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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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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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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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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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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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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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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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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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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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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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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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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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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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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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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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我局严格依照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信息的数量及质量还需不断提高。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加以改进,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信息资源的整理和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获取统计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磴口县统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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