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磴口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5年
磴口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0 信息来源: 磴口县公安局 编辑: 杨娇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磴口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磴口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mgd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磴口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260165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磴口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公开工作规范化、精准化、便民化水平,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磴口县公安局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宽传播受众面和扩大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依托磴口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安磴口”微信公众号、“平安磴口”抖音号等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磴口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条,在微信公众号“平安磴口”发布信息840条,在抖音平台“平安磴口”发布视频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积极推动政务公开与警务公开的融合发展,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警务工作紧密结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同时,加强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管理,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公众。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工作,确保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同时,加强对信息发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管理。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进行优化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涵盖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二是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加强对涉密信息的保密管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处理机制,对公众提出的投诉、举报等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通过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警种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个别警种部门对本部门应公开事项、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虽然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统一答复格式,严格答复时限,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将认真学习掌握政务公开新政策,增强学习主动性,吃透政务公开新要求,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公开信息;三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四是紧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重点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磴口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0日

相关文档: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13001742号蒙公网安备 15082202000101号
Email:axxaty@163.com 网站标识码:1508220008 联系电话:0478-4262212
网站地图
“微磴口”公众号  

磴口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0 来源: 磴口县公安局 编辑: 杨娇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磴口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磴口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mgd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磴口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260165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磴口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公开工作规范化、精准化、便民化水平,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磴口县公安局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宽传播受众面和扩大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依托磴口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安磴口”微信公众号、“平安磴口”抖音号等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磴口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条,在微信公众号“平安磴口”发布信息840条,在抖音平台“平安磴口”发布视频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积极推动政务公开与警务公开的融合发展,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警务工作紧密结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同时,加强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管理,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公众。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工作,确保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同时,加强对信息发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管理。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进行优化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涵盖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二是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加强对涉密信息的保密管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处理机制,对公众提出的投诉、举报等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通过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警种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个别警种部门对本部门应公开事项、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虽然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统一答复格式,严格答复时限,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将认真学习掌握政务公开新政策,增强学习主动性,吃透政务公开新要求,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公开信息;三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四是紧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重点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磴口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0日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13001742号  蒙公网安备15082202000101号
Email:axxaty@163.com 网站标识码:1508220008 联系电话:0478-4262212
网站地图
“微磴口”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