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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2 信息来源: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杨娇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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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磴口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mgd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796702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专人专职负责的工作格局。全年通过多种渠道累计发布政务信息155条,包含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其中,对县级宣传部门进行信息上报65条:磴口云采用65条,奔腾融媒采用3条;本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90条。信息公开内容覆盖竣工备案、行政许可等住房建设管理关键领域,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强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审查的基础上,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需要依法申请公开事项,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开领域涉及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审批、城镇建设等多个领域。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以满足公众政府信息需求为导向,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内容规范完整,同时,及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和规范上传资料审核,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以“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基础,持续加强对网站栏目信息内容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城乡建设管理和建筑业等重点领域公开,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同时,健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二是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等公布在巴彦淖尔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方便群众随时进行网上查询。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一套流程”压缩项目审批时限、“一套制度”保障项目审批开展、“一个系统”实现审批信息共享、“一个窗口”接受项目报建,有效提升审批效能,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三审”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措施,逐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按工作流程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服务功能收集公众建议,持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的需求相比,在公开内容的深度、公开平台的互动力度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有待提升,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应用不充分,对社会关切问题的回应不够及时深入。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深化主动公开内涵。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维度,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可读性。
  (二)提升政民互动实效。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服务功能,完善社会关切回应机制,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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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2 来源: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杨娇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磴口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mgd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796702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专人专职负责的工作格局。全年通过多种渠道累计发布政务信息155条,包含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其中,对县级宣传部门进行信息上报65条:磴口云采用65条,奔腾融媒采用3条;本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90条。信息公开内容覆盖竣工备案、行政许可等住房建设管理关键领域,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强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审查的基础上,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需要依法申请公开事项,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开领域涉及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审批、城镇建设等多个领域。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以满足公众政府信息需求为导向,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内容规范完整,同时,及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和规范上传资料审核,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以“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基础,持续加强对网站栏目信息内容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城乡建设管理和建筑业等重点领域公开,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同时,健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二是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等公布在巴彦淖尔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方便群众随时进行网上查询。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一套流程”压缩项目审批时限、“一套制度”保障项目审批开展、“一个系统”实现审批信息共享、“一个窗口”接受项目报建,有效提升审批效能,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三审”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措施,逐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按工作流程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服务功能收集公众建议,持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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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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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的需求相比,在公开内容的深度、公开平台的互动力度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有待提升,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应用不充分,对社会关切问题的回应不够及时深入。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深化主动公开内涵。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维度,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可读性。
  (二)提升政民互动实效。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服务功能,完善社会关切回应机制,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2日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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