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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9-20 信息来源: 磴口县自然资源局 编辑: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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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磴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注销内蒙古鑫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登记的批复》(磴政发〔2022〕96号),现注销内蒙古鑫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登记,土地位置:磴口县贺兰路西、金牛路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磴国用(2009)字第09674号,地号:02-01-228,面积297068.44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作废国有土地使用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磴口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78-4265312
  磴口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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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0 11:46 磴口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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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磴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注销内蒙古鑫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登记的批复》(磴政发〔2022〕96号),现注销内蒙古鑫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登记,土地位置:磴口县贺兰路西、金牛路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磴国用(2009)字第09674号,地号:02-01-228,面积297068.44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作废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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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磴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注销内蒙古鑫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登记的批复》(磴政发〔2022〕96号),现注销内蒙古鑫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登记,土地位置:磴口县贺兰路西、金牛路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磴国用(2009)字第09674号,地号:02-01-228,面积297068.44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作废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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