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木镇、县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磴口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磴口县公平竞争审查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12月5日
磴口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职责,推动我县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有效防范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出台,着力打造我县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磴口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日常考核、专项工作考核、随机抽查督查 考核及第三方评估结果考核,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四项考核分别占50%、20%、15%、15%分值权重。
三、考核内容
(一)日常工作考核。主要考核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是否 按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是否建立审查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审查工作台账,并按要去每季度上报;是否按时报送 上报半年工作总结(每年6月20日前)及全年工作总结(每年12月5日前)。
(二)专项工作考核。主要考核各单位和各地区开展滥用 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政策、规范性文件存量清理情况及自治区、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 一般在专项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专项工作考核。
(三)随机抽查督查考核。主要考核各成员单位公平竞争 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审查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或 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是否存在报请市政府发文的规范性文件 在合法性审查前未进行公平竞争的情况;是否存在部门出台 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 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范性 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况等。此项考核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不定时开展,每年对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还少抽查1次。
(四)第三方评估结果考核。主要考核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第三方对各成员单位及各地区公平竞争审 查工作开展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等次折算分值,分别记15分、12分、9分、5分。
四、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次,考核 分值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至89分的为良好、70至79分 的为合格、69分及以下的为较差等次。凡考核结果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单位和地区应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情况说明,制定整改措施并反馈整改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通报发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县公平竞 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营商环境考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重要依据。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结果清单
2.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增量审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