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内蒙古)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以下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主要涉及以下岗位和人员:操作工岗位共20人,化验13人,机修工5人,电工5人,库管员7人,叉车工5人,选送工7人,包装工10人,行政人员18人,以上人员共90人。
二、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按你单位申请文件及《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表》中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计算方法为准。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你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三、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你单位应对所涉及的岗位和工作时间进行公示,并告知所涉及岗位的劳动者。
四、本批复有效期1年,自2024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0日。
此复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