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按照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内控管理和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监函〔2026〕204号)文件要求,磴口县财政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人民政府、磴口县投资促进中心、磴口县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重点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规范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流程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2.各类企业主体。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计提、金融工具核算、合并财务报表等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
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15日
四、检查要求
(一)检查期间严格遵守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详见附件),并接受被检查单位监督。
(二)检查期间,欢迎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举报或提供线索。
联系人:赵娜
联系电话:0478-4232308
来信来函地址:磴口县财政局绩效管理和监督股(107室)
磴口县财政局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一、四项纪律
(一)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二)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
(四)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严守秘密。
二、八个不准
(一)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准住宿安排。
(二)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三)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
(四)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移动支付、红包、虚拟货币等。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
(六)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七)不准接受他人请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
(八)未经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按照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内控管理和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监函〔2026〕204号)文件要求,磴口县财政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人民政府、磴口县投资促进中心、磴口县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重点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规范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流程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2.各类企业主体。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计提、金融工具核算、合并财务报表等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
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15日
四、检查要求
(一)检查期间严格遵守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详见附件),并接受被检查单位监督。
(二)检查期间,欢迎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举报或提供线索。
联系人:赵娜
联系电话:0478-4232308
来信来函地址:磴口县财政局绩效管理和监督股(107室)
磴口县财政局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一、四项纪律
(一)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二)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
(四)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严守秘密。
二、八个不准
(一)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准住宿安排。
(二)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三)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
(四)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移动支付、红包、虚拟货币等。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
(六)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七)不准接受他人请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
(八)未经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
主办: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13001742号 蒙公网安备15082202000101号 Email:axxaty@163.com 网站标识码:1508220008 联系电话:0478-4406887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地图 |
“微磴口”公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按照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内控管理和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监函〔2026〕204号)文件要求,磴口县财政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人民政府、磴口县投资促进中心、磴口县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重点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规范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流程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2.各类企业主体。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计提、金融工具核算、合并财务报表等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
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15日
四、检查要求
(一)检查期间严格遵守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详见附件),并接受被检查单位监督。
(二)检查期间,欢迎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举报或提供线索。
联系人:赵娜
联系电话:0478-4232308
来信来函地址:磴口县财政局绩效管理和监督股(107室)
磴口县财政局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一、四项纪律
(一)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二)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
(四)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严守秘密。
二、八个不准
(一)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准住宿安排。
(二)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三)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
(四)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移动支付、红包、虚拟货币等。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
(六)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七)不准接受他人请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
(八)未经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