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农场公司、沙林中心:
根据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巴农牧局发〔2022〕287号)文件要求,现将《磴口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苏木农场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遵照执行。
附件:磴口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磴口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2日
磴口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为探索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逐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根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2〕66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巴农牧发〔2022〕104 号)精神,结合磴口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探索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逐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管理程序。逐级申报审核,严格把关,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到实处。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公示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三、实施内容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金额为2412万元,其中1687.7万元用于常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724.3万元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试点。
(一)常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区2022年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2.补贴方式和标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以计税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补贴标准为平均61.23元/亩。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试点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措施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及其它实施主体。
2.补贴方式。采取“一卡通”或对公账户发放。
3.补贴标准。
(1)残膜回收集中暂存拉运补贴65万元(每亩补贴1元);残膜回收点补贴53万元(全县每个村1个点,5个农垦公司和沙林中心各1个点,共53个点,每个点补贴1万元);残膜回收机补贴20万元(机械购置补贴30%,最高每台补贴不超过2万元,全县购置12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补贴25万元(全县预计回收25000公斤,每公斤10元)。
(2)为了加快减少地膜使用,推广秸杆还田、深松整地和种植绿肥等技术推广,提高土壤肥力,大力扶持麦后复种绿肥技术推广(共计需561.3万元)。补贴对象为2022年种植小麦并开展麦后复种绿肥翻压还田的生产者。补贴标准为每亩193元(麦后复种绿肥每亩补贴化肥、草籽和播种费143元,补贴机械耕翻还田作业费每亩50元)。
四、工作流程
一是申报。由所在村嘎查委会、分场据实申报农业“四控”各部分补贴(残膜回收相关补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补贴),报苏木镇(农场公司);申请小麦补贴的农户在上报面积的同时,要提供种植小麦地块的坐标(经纬度)、四至界限、出苗图片等,同时各村嘎查、分场要做好申报补贴农户台账。二是审核、公示、上报。苏木镇(农场公司)对村嘎查、分场上报的补贴面积、数量或补贴点进行严格的调查审核,并汇总辖区内全部村嘎查、分场补贴面积、数量或补贴点等在对应村嘎查、分场进行面积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苏木镇(农场公司)将花户名册等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农牧和科技局。三是测算补贴标准。县农牧和科技局按照各苏木镇(农场公司)上报的面积、数量或补贴点个数确定补贴标准,并进行资金分配。四是清册录入。各苏木镇(农场公司)进行补贴清册录入和全部核查,并在对应村嘎查、分场进行补贴资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四是资金发放。县农牧和科技局组织有关人员与各苏木镇(农场公司)工作人员对各村嘎查、分场上报数据,进行抽验核对,抽验合格后以“一卡通”或对公账户予以发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试点补贴工作由磴口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县财政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各苏木镇(农场公司)要结合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补贴项目的公开、公平、真实,避免漏报、瞒报、多报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纪律管理。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关系到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磴口县的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各苏木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补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对政策的理解和落实不走样。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补贴资金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任何收费,切实做到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使补贴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苏木镇、农场公司要以村嘎查组(分场)为单位对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数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农户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牧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划拨到补贴资金专户,必须将补贴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政策,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加强公示和补贴发放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与农民群众沟通,赢得农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积极引导农民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
附件
磴口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试点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奋山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 强 政府办副主任
汪俐坪 县财政局局长
高义文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崔耀忠 县审计局局长
香铭东 巴彦高勒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赵兵元 渡口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陈 红 补隆淖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柳培富 隆盛合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吴彦杰 沙金套海苏木党委副书记、政府苏木达
魏俊杰 农垦乌兰布和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高学文 农垦巴彦套海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 刚 农垦哈腾套海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 勇 农垦包尔盖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何立新 农垦纳林套海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锁军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姜晓平 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石学峰 县农牧和科技局种植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高义文兼任,具体负责补贴资金任务的安排、落实、发放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