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次性告知单 |
| 事项名称 |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
| 职权依据 |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 |
| 申请条件 |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温控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可由业主承担,也可以委托参与经营的其他人承担;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有害物、不洁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申请材料 |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依据 |
无 |
| 标准 |
无 |
| 办理主体 |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办理窗口 |
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蒙速办·一次办”综合窗口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部门
“帮办、代办”
联系人 |
韩洁 |
联系电话 |
15149828148 |
| 部门负责人 |
杨艳丽 |
联系电话 |
18247878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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