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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一次性告知单(申请)
发布日期: 2023-07-20 信息来源: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石媛媛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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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职权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
申请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温控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可由业主承担,也可以委托参与经营的其他人承担;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有害物、不洁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
标准
办理主体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窗口 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蒙速办·一次办”综合窗口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部门
“帮办、代办”
联系人
韩洁 联系电话 15149828148
部门负责人 杨艳丽 联系电话 1824787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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