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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一次性告知单(变更)
发布日期: 2023-07-20 信息来源: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石媛媛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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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满足所列出的以下条件之一的,需提交变更申请:1)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改变;2)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有变化;3)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4)其他影响到产品品质的变更。注: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算重大变更,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
2、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除前两项外,还应按变更事项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 9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
标准
办理主体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窗口 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蒙速办·一次办”综合窗口
办理流程 (一)受理(二)审核(三)发证
部门
“帮办、代办”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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