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次性告知单 |
| 事项名称 |
食品生产注销 |
| 职权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 申请条件 |
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
| 申请材料 |
1、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原件 |
| 办理时限 |
2个工作日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依据 |
无 |
| 标准 |
无 |
| 办理主体 |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办理窗口 |
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蒙速办·一次办”综合窗口 |
| 办理流程 |
(一)受理(二)审核(三)公告 |
部门
“帮办、代办”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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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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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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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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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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